暴力闯关让文明和法律“碎了一地”

铁路评论   2016-03-10 10:36:40  168浏览 作者:胡辉

3月8日晚,共青团江西省上饶市委就干部高铁站打人一事作出情况通报。此前,有网站信息称“上饶市团委干部及家人烟草公司员工强行硬闯上饶高铁火车站检票口,殴打两名工作人员。(3月9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并不少见:去年一度热传的“女司机”事件是“路怒症”的一个缩影;旅客买不到车票,强行冲关不成辱骂工作人员也是铁路部门常遇到的委屈;家长纵容子女在卧铺车厢乱扔垃圾,甚至在乘务员请求管束时拒绝说:“我们不乱扔垃圾,你还不下岗了1……不胜枚举的事件,让公共场合上演了一幕幕安全文明“伤不起”。

新闻中这名干部硬闯高铁站,从进站口到站台上演的态度粗鲁蛮横之举,让“文明”情何以堪?身处文明礼仪之邦,我们遇事需冷静,处事应以礼服人。硬闯高铁站已失诚信道德,而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就更是错上加错。在出行的公共场合,一路打骂不仅有伤道德,也影响其他人出行秩序,无疑是为他人添堵,给社会添乱。

身为国家公务员本应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成为广大市民遵纪守法的表率。况且此时正值两会在北京召开,各公共场所的安全都有所加强。在这名干部打骂铁路职工的过程中,推推搡搡的混乱局面容易给他人可乘之机,为安全带来隐患。作为一名干部,应该懂得配合铁路部门的工作,应该有起码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敬畏,而不应以一己之私危及铁路甚至社会。

公共场合不该是文明道德的“挑战”常虽然该肇事人已赔礼道歉并承担医疗费用,但再诚恳的态度也无法消除其在公共场合造成的不文明影响。这一高铁站打人事件当为人们敲响文明警钟:与其事后道歉,不如事前理智。作为一名成年人,我们应有控制情绪的能力,对法律应保持起码敬畏。为此,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格追责,拴紧制度的笼子,构建好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从而惠及广大旅客。

不管打人的理由是什么,最起码打人者的行为触犯了法律。1991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五条就有“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工作、生活,违法行为就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

高铁站打人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加快高铁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时,就建议加快高速铁路安全立法,从法律层面加强高铁安全管理。正如他所言:“加快高铁安全立法,明确危及、破坏高铁安全行为的责任追溯、惩戒标准,加大严厉惩戒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高铁安全不容小视,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严格执法,通过有力的惩戒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以确保高铁出行安全。(胡辉)

评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