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铁竖起法律的“安全墙”也是一种民生坚持
铁路评论 2016-03-10 10:23:14 180浏览 作者:赵鹏未来五年,我国高铁营业里程要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高速铁路发展迅速,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时建议,加快高速铁路安全立法,从法律层面加强高铁安全管理。(3月7日 新华网)
这已经不是汪亚平代表第一次提出为高铁安全立法,我们不能“闷着头”只顾高铁建设,如何保证这3万公里高铁线路的安全运行,不能只靠企业管理或者个人素质下的“听天由命”,保障旅客生命的安全的“误区”进不得。
时下,高铁的安全形势也确实不容乐观。单就说高铁禁烟,尽管每次坐高铁广播都会“苦口婆心”一遍遍播放高铁禁烟的规定,然而总有一些人敢只身犯险,仅仅只是为了一口“嘴瘾”。再者说,春运四十天,一个小小的火车站安检口就就已经百态丛生,有人杀鸡,有人宰鸭,更有冲撞逃避安检,这些都不只是只能用道德标准可以避免的。
又比如,氢气球、风筝、孔明灯等这些本来都是美好的事物,但是一旦脱了手迷失方向侵入高铁线路,酿成的恶果是无法估量。现在高铁的速度大都在300km/h以上,对于侵线的“天外来物”想必没有多大抵抗力。所以,以笔者看,高铁安全立法很有必要,也是对旅客出行安全的负责,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也是一种民生坚持。
其实,说到底高铁立法就是安全责任的划分,用法律的震慑力浇灭人为的安全隐患“苗头”,有助于高铁安全的管理。这样也可以加大运营安全监管力度,规定在高铁运营主管部门和企业之外,设立具有独立执法权的监管部门,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用制度避免监管死角,为旅客出行的安全上了一把锁。
最后,以笔者之见,为了旅客的出行安全竖立法律的“安全墙”,这个民生工程值得坚持。也是,为高铁安全立法还任重而道远,但是只要咬定为人民谋福祉的情怀不变,那么可以相信这个实现只是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