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引发列车晚点,别让愚昧冲昏了头

铁路资讯   2016-03-04 13:30:54  168浏览 作者:王恩丰

据媒体报道,2月28日中午12点59分,武汉铁路局麻武线红安至宋埠间(K34+500)发生农民烧荒引燃铁路边护坡植物,现场升起浓浓烟雾,造成了k1068次、23108次等4趟客货列车晚点。

近几年,高铁快速发展给百姓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逐渐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在欢庆的同时也常常多一份担忧,不是高铁本身运行安全,而是人们的一些愚昧无知行为给列车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前段时间常常看到媒体报道风筝、孔明灯、气球等逼停列车。殊不知,当风筝,孔明灯或者气球等落在铁路电线杆上,很可能引发电线短路等情况,严重危及列车运行安全,同时,在列车高速运行状态之下,突然刹车,也可能会对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另外,《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凡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者,定性为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火灾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以行政拘留。有了法律限制,但动车组上吸烟引发烟雾报警,逼停列车的现象还是得不到遏制。

如今报道的烧荒引发列车晚点,由于对铁路安全的愚昧无知,烧荒”产生的火苗和烟雾窜进铁路防护网,对运行中的列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铁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对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何有法律明文规定了,此类行为却屡屡得不到遏制,公众安全屡屡受到威胁。铁路及地方有关部门对于铁路安全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但是很多人的安全意识还是无法提高。但是问题在哪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个人安全文化教育水平和道德素质的提高。我们不仅要完善法律法规考核制度,更要不断强化铁路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边远落后地区,进行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这种愚昧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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