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还要再补票?

铁路评论   2016-02-17 21:32:10  173浏览 作者:刘振鑫

前些日子,乘客罗某围绕手机短信能否作为有效客票,起诉上海铁路局部门返还补票款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此事再次引发公众对于实名制购票相关问题的广泛讨论。

乘客实名制火车票已实施多年,一人一票制使乘客购票井然有序。但如果乘客购票丢失还要不要补票?乘客与铁路打官司就这样出现的问题屡见不鲜,已成了矛盾化的问题。

大多数乘客现在选择的是网上购票,在购买完票后有邮箱、手机短信的告知。我们只需要到窗口、或者自动售票机把我们的票取出来,然后凭票上车。但当我们的票丢失了该怎么办?凭借我们的购票信息能不能证明我们购买过票?答案是不能,唯一办法只能再花钱补一张。根据笔者了解到的信息,1997年《铁路旅客运输规章》是旅客购票无实名制、无其他方法和方式证明自己已购票的前提下制定的,在当时唯一纸制票丢失,无任何方法证明的情况下,要求旅客强制补票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在2012年1月1日全国实施实名制购票后,可通过12306官网、邮箱、手机信息证明我们购买过票,但铁路部门仍然片面的按照1997年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章》要求旅客强制补票。

铁路应该与时俱进,完善各种体制,不要与乘客出现冲突问题。火车票丢失问题可能给铁路部门带来很大麻烦,但是铁路运输就是为了我们老百姓能够安全的踏上归途。只有我们老百姓与铁路相依相靠,铁路的明天才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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