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丢失的车票引发的诉讼
铁路评论 2015-11-06 09:15:58 222浏览 作者:范印河这几天,关于浙江大学一名学生因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全票而起诉昆明铁路局一事在持续发酵。对此,昆明铁路客票所主任张平回应称,此前出现过1人凭车票乘车,1人凭同一车票的购票记录乘车;铁路部门之所以推出挂失补办措施,是为了防止有乘客恶意逃票;如果旅客遗失车票可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
近日,浙大学生状告昆明铁路局一事在媒体的聚焦下持续放大愈演愈烈,这个情形恐怕就连事件当事人也始料未及。在此事件中,有人看到了大学生的“无事生非”,有人看到了铁老大的“霸王条款”。 笔者认为单以车票丢失能否乘车来说,换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情形就会不同。假如你去银行取钱,存折、卡都丢了,但是本人持身份证来的,试问银行会把钱给你吗?那时你的情绪会这么大吗?我想,如果不是迫在眉睫的等着用钱,应该都不会状告银行吧?为什么呢?因为在你心里,觉得银行虽然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同时也是在保护你自己的财产安全,这么一想很容易就跟银行“达成共识”了,自然就不会觉得这是银行的“霸王条款”了,所以,事件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看待事件的角度。
现在网上网友针对此事的评论不少,支持者不在少数。可是躲在电脑后面以为自己是“道德守卫者”的网友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这名学生官司获胜,会有相当一部分旅客将不再用心妥善保留自己客票,反正丢失车票也可以等着工作人员用其他方式核实。就算核实每个人的信息只用3分钟,对于日客流量百万的火车站来说,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公共资源消耗可想而知!假如以前你在检票后5分钟就可以进站,现在可能就需要10分钟、甚至15分钟、20分钟才能进站,到那个时候,你是否还会站在道德先锋的高度平心静气的默默等待呢。
欧美法系不同于大陆法系,在欧美法系中,影响较大的判决会对以后别的法官判案有指导和借鉴作用。所以,每一个法官在判决影响较大案件时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案件本身,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和公序良俗的因素,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看待这一事件,也许我们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判断。
当然,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我们还是希望铁路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思考如何在便民、在服务细节上下大工夫大力气,让服务更贴心、更人性化,实现“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这个铁路部门和旅客共同希望达到的“终极”目标。(范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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