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补票引发的官司

铁路评论   2015-10-21 10:08:01  248浏览 作者:许辉

据悉,浙江大学学生小陈近日上车前发现丢了火车票,在列车上她向列车长出示了12306网站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等,却仍被要求全价补票,并且无法退票。小陈感到不合理,便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正可谓是一张补票引发的官司。

从主观来看,实名制下,纸质车票并非旅客乘车唯一凭证,即使旅客遗失车票,铁路方面要通过身份证及电子购票信息来核验旅客是否购票会增加铁路部门的管理成本,但这也绝非再补票的理由。一旦这样做,就是侵犯旅客的利益。在实行火车票实名制的今天,铁路部门查验丢票者或者只持身份证乘车并不存在什么困难,但铁路部门不深入核实,态度坚决地让买过票的乘客因丢失再补,这看似在严格执行乘车规定,实则是一场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乘客明明只乘坐一次车,却被迫买两张票,这完全违背了现代市场公平法则。

不过,从客观角度来说,谁能保证收到短信的旅客,就真的手持有效车票;谁能保证有票旅客会不会将纸质车票转给同伴,自己拿短信为证,然后掩护其一路免费出行。虽然这桩案件的当事人与上述行为完全无关,但是谁能保证她的车票是不是被人捡走,然后拿去为他人开启“逃票计划”的旅程。铁路之所以态度强硬,并非有意针对失票旅客,而是为了防止恶意逃票的现象,给铁路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损失。所以这种情况下的补票,不能完全将责任推给铁路。

很明显件事情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铁路部门理应进一步改善政策,实际问题实际解决,而旅客更应该保管好自己的东西,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谐社会,理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遇到事情寻求最和谐的解决办法。铁路作为社会大部门,在管理、运作等细节上必然还有许多不足,要想将其中漏洞全都修复好,也非一朝一夕的事,关键在于,民众要出行,就要从做好自己出发,如果没有把自己的票弄丢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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