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票重买”引发官司 究竟尴尬了谁?

铁路评论   2015-10-21 09:22:57  221浏览 作者:李晓花

浙江大学学生陈绘衣在乘坐火车时不慎丢失车票,被当即要求补票,陈绘衣出示购票短信、票据照片、身份证等凭据,证明自己已购过票。不过,她的这些努力,依然没能“打动”铁路工作人员,在对方的坚持下,陈绘衣全价补了票。随后,她与同学用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目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前天,铁路部门回应称,实行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有利于维护旅客切身利益。(10月19日《现代金报》)

近日,浙大女生下乡支教因丢失火车票必须补买而与铁路部门闹上法庭的事,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女大学生下乡支教属于社会正能量,于是,铁路部门被无辜地扣上“霸道铁老大”的帽子,并引来舆论的一片哗然。难道时下的“实名制”购票不仅给人们带来了便利,同时也为他们的粗心大意找到解决办法了吗?丢票者利用“网站购票记录”、“查验身份证”、“手机验证码”等诸多方式,就可以让铁路部门为其弄丢车票的疏失买单?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浙大女生和铁路部门双方都挺尴尬的,可到了最后,究竟尴尬了谁呢?

对于越来越普及的“实名制”购票,看上去可谓是“一条龙”式的放心和便捷。对一些丢三落四的“迷糊蛋”们想当然的遗失车票后,进站验票时,亮一亮手机验证码即可通行去乘车了。每个冒失鬼在发生“丢失”事件之后,都会为自己找台阶下,罗列出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一个自愿到山区支教的女大学生,她的这种行为虽然令人感动,她到极度缺乏师资的乡下去教学,在教授学生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打算把这种钻人性漏洞的“负能量”传递给纯朴的学生们吗?身为一名师者,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连一张火车票都保管不好,让人不禁地唏嘘!我们都知道,现在火车票上印刷有旅客姓名和身份证个人信息,一张实名的火车票相当于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铁路部门要求车票遗失的旅客再进行补买,也是对失票的旅客一种负责任的行为,补买车票最终是对我们个人信息采取了后期的保护。如同有时候我们丢失身份证后,到派出所进行补办,也就表示前面那张丢失的身份证作废了。所以,失票旅客在丢失车票后必须补买,这是旅客本人应该承担的因自己麻痹大意所造成的后果。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的人们更乐意选择自由、快捷的网上购物方式,而“实名制”购票与网上购物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都有“网站购物记录”、“查验身份证”和“手机验证码”的功能,但网购也无一例外地都是只有使用一次票据的机会,事实证明,这并不是铁路部门的一家独创。我们国家日趋法制化,公民可以随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这之前,必须要弄清楚自己享有的权益是否在情在理,而不能盲目地向政府及企业索要权益。 比如我们去超市购物,到收银结账的程序完成后,我们把一、两样已结过帐的商品落在收银台上,等我们发现了折回去,如果商品不见了,我们能凭购物小票和收银机的购物交费记录,向超市业主进行索要赔偿吗?其实,这和丢票补办是同一个道理。铁路部门要求失票者补买车票的举动,我们老百姓也要给予理解与支持,因为这除了能保护旅客的个人信息之外,还可以有效防范“黄牛党”的恶意囤票,它不仅损害了铁路部门的实际利益,特别是在每年的春运期间,也着实增大老百姓买票回家过年的难度。

最后,从一个在校女大学生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敢向“铁老大”挑战的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现在有知识的一代青年法律意识的加强。每件事情发生的背后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看到一个女大学生鲁莽行为的同时,也要看到透过他们可以带动和引领我们整个国家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女大学生的状告“莽举”,对铁路部门的工作来说,是一种促动,也是一种提醒,并且还鞭策他们要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加尽善尽美。希望通过广大旅客的集思广益,不但改进铁路部门的工作作风,而且对他们今后的运营工作也提出更多的思考与设想,使铁路部门和旅客之间的相处少一些尴尬,多一些融洽;同时还提升了其便民利民工作的执行力,更好地为旅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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