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冷静看待“挂失补”火车票的合理性

铁路评论   2015-10-21 09:08:48  224浏览 作者:何静

近日,关于浙江大学一名女大学生起诉昆明铁路局一事在社会上引起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大二女生陈绘衣在登车前不慎丢失杭州东发往昆明的K739次车票,因无法出示车票被要求补票,在列车上出示购票短信、拍摄的纸质火车票照片无果后,因不满“遗失火车票被要求全价补票”一事,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类似的纷争案例近几年来并不少见,无论是2005年郝劲松索要铁路发票案,还是去年年底浙江消保委诉讼上海铁路局,民众和这个曾经的“铁老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巨大的“阶级矛盾”。

如果从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讲,我会毫不犹豫的支持消保委和陈同学,“坐一次车买两次票”和“挂失补”繁琐的手续从表面上来看确实很“匪夷所思”,如此缺乏人性化的规定我想这也是网上舆论一边倒的主要原因,但舆论所向不等于公正所向,如今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所以我想尽可能的不去注意那些带有浓厚情感色彩的标签,而是站在更加客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它是明确承运人和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在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和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服务的同时,必须履行妥善保管车票,支付运输费用的义务。”简单的讲,有票才能坐车,无票乘车必须补票,而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图片编辑软件层出不穷,甚至有不少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显示10086号码施行短信诈骗。那么,短信和照片能不能成为我们乘车的另一种凭证?

实名制验证的合理性也是最近网络上热议的话题,实名制是铁路部门为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推行网络购票而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很多人都会费解,为什么在有“实名制购票”的条件下仍不能完全实现信息化查证验票?我认为,这和铁路“运量大”、“投资大”、“票价低”的特点有关,相比其他运输工具,高性价比的铁路运输方式成为了旅客中长距离出行的首眩从前几天乘车的经历来看,实名制验证处存在着不少送亲友的和心急的旅客,杂乱而庞大的客流量在要求铁路部门验证高准确度的同时,对其验证速度也有着不小的挑战,高准确度和验证速度意味着需要更多人力物力的投入,而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铁路基础票价仅进行过5次调整。最近的一次还是在1995年10月。旅客票价基价率从硬座每人每公里0.03861元调整到0.05861元,这一基准票价率一直执行至今,近20年未有改变。从沈阳到鞍山100多公里的路程,最便宜的火车票只需8元。在这个物价飞涨甚至打的起步价都要十几块钱的年代,低廉的火车票似乎承载了更多的“公益价值”。

陈同学能够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我觉得很对。但试想,铁路作为一个企业,主要目标应该是盈利,而对一个带有更多公益性的企业,我们在没有履行义务的时候,有没有权利给“他”冠以“霸道”的代名词,并要求其修改运输合同,我不知道。我想,公道自在人心,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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