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该查 失信更该罚

铁路评论   2016-03-02 10:54:32  166浏览 作者:董千

虽说持票乘车是每个旅客应尽的义务,但我们身边总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进行逃票,这不,浙江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浙江省失信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2类失信和名单信息,涉及89家企业和593个自然人,其中占比最多的是来至铁路部门的552个逃票乘客信息。

俗话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而今,这些“老鼠屎”将公之于众,笔者是真心“恭喜”这552名失信者上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意味着什么?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就在2016年春运即将开始之时,作为首都地区春运主力的铁路北京局向全社会宣布——春运期间将继续对乘火车逃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法乘车行为将被录入到“北京铁路局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并发放《无票乘车告知确认书》,使失信当事人在出行、信贷等社会活动中受到一定的制约,也就意味着列入黑名单的这些人将在自己信用薄上重画一笔,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它就像一道“紧箍咒”让失信者掂量失信的风险,权衡失信的代价。

大家都知道“逃票”是一种丑恶的失信行为,各交通部门、服务领域与这种丑恶行径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斗争,这些逃票行为不仅对铁路正常运输秩序造成了破坏,更是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铁路以前对“逃票者”可以进行“罚款”,所以这种现象几乎消声觅迹,但伴随着人性化服务理念的不断深入,铁路由主导型向服务型转变,主动放弃了这一强制性惩罚权利,结果被个别低素质人员所利用,这些人抱着侥幸心态无票乘车,被发现后,也不过补票了事,形成“逃票者不赔就是赚”的不良趋势,受损的只有铁路的利益,受害的是我们社会的诚信。铁路的“诚信管理机制”,就是对这一丑恶社会现象的“宣战”,保护的是铁路作为经营中神圣的权利,受益的是我们宝贵的社会诚信。对于这些失信的人和事,除了不断提高国民素质、教育水平以外,以法制手段加强惩戒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浙江省失信黑名单”新闻发布会上我们了解到,目前黑名单仅限于公诸于世,并不影响其下次购票,不过,对于故意逃票行为的惩罚,之后还会再完善。浙江省信用办主任徐辛告诉记者,浙江下一步将着手编制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目录清单,加大“失信黑名单覆盖率”,同时完善“失信黑名单”惩戒制度。我个人为此举喝彩,因为诚信需要管理,“逃票”该查、失信更该罚!

春运的号角虽已进入尾声,但个人的信用没有尾声,作为铁路治理“逃票”的雷霆手段、坚定决心要依然延续着,本着“必以小恶而惩之”的态度予以严惩,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的古老文明,永远如明月照亮夜空,如今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失信于人的现象却比比皆是,正是因为对“失信”缺少足够的惩罚力度,所以才会出现“欠薪、逃票、赖账、碰瓷儿”等社会丑恶现象。而失信者确实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作为我们也应该好好衡量一下文明道德。(董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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