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沿线禁放孔明灯 别让美好的祈福成为安全的隐患
铁路评论 2016-02-19 14:10:09 188浏览 作者:周小衡虽然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但年味儿尚未散去,一些居民喜欢燃放孔明灯祈福许愿,购买气球等物品增添节日气氛,但给铁路的运输安全带来了隐患。西安铁路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不要在铁路沿线放飞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以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西部网2月15日)
孔明灯又叫天灯,俗称许愿灯,又称祈天灯。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手工艺品,在古代多做军事用途,现代人放孔明灯多作为祈福之用,一般在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施放,男女老少亲手写下祝福的心愿,象征丰收成功,幸福年年。
然而,孔明灯虽能传递人们的美好祝愿和祈福之情,但隐患不小,据了解,孔明灯多由纸质灯罩或化纤布料加工制成,通过点燃固体或液体燃料放飞,升空后火焰温度极高,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燃烧后飞行高度可达千米,飞行距离可达数十公里。如肆意放飞,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极易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燃气站以及各类建筑物安全。
特别是在铁路沿线燃放孔明灯、放飞气球、玩风筝等对火车的危害也不可小视,众所周知,动车组列车运行以电力为动力,而铁路沿线的高压接触网就是为动车提供动能的重要来源,接触网一旦遭飘浮物体碰触,会导致接触网设备烧损、电路跳闸、列车停车等状况发生,严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元宵佳节即将临近,笔者认为祈福纳祥、表达心愿方式有很多种,建议最好不要购买和燃放孔明灯,如果出现在特定场合的孔明灯对公共安全特别是铁路交通安全产生影响,那就使我们原本的初衷变了味,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而且一旦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还要接受相应的惩罚,很容易得不偿失。
安全无小事,为了营造出一个良好的铁路运输环境,为了更好的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请不要在铁路沿线放风筝、气球及燃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周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