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诚信意识 莫让逃票事件再上演
铁路评论 2019-04-29 17:05:37 158浏览 作者:周小衡近日,太原南站传来消息称,该站出现首例尾随他人逃票情况,“严重失信”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受到了限制购票180天的惩戒。(4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乘车买票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占小便宜,想坐车不花钱,于是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达到逃票的目的,如:使用假车票、假乘车证、假铁路工作证、持短途票坐长途车等。这不仅给铁路部门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还干扰了正常旅客的乘车秩序,更是对社会文明守法秩序风尚的一种伤害。
此次,太原南站一男子因尾随其他旅客蒙混进站,逃票上车,严重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被太原南站和铁路公安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实施限制购票180天的惩戒。笔者认为,必将给那些还存在侥幸心理的逃票者起到一定警示作用,让他们清楚的认识到逃票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从而不敢随意而为之。
当然,面对屡禁不止的逃票现象,笔者认为铁路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加重对逃票者处罚成本,必将会取得一定成效,民众应该给予支持和理解。同时,作为旅客,更应该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铁路有关规定,自觉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秩序,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而努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笔者期望,那些还存在侥幸心理的逃票者,切莫再贪小失大,否则悔之晚矣。【周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