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出没,儿童乘车安全亟待加强
铁路评论 2018-10-21 22:19:32 151浏览 作者:万应金10月16日15点35分,北京站1站台开往大连北的D37次列车旁,一名女性旅客带小孩前往乘车车厢,因看手机未注意周围,小孩越过安全线掉下站台。客运车间工作人员随即用电台联系指挥中心,在得到指挥中心的同意后,张伟等人引导小孩前往车门处移动,并救起小孩。(北京青年报10月17日讯)
大家应该还记得2017年3月26日,一名旅客在南京南站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事件吧。因此,人员掉下火车站台是非常危险的,极有可能会因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幸好铁路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处理得当,化险为夷。虽然此次事件有惊无险,但是,由此暴露的儿童乘车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九条规定,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乘火车通学的学生和承运人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除外),在我国的实际工作中,将儿童的年龄界定为0—14岁。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可以单独乘车旅行,全程需有成人陪同。大家都知道,儿童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乘车规则不了解,在乘车过程中容易因为好奇、好动,僭越乘车规则,甚至做出危及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同时,儿童在遇到危险、欺诈等情况时也难以正确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因此,成人陪同儿童在乘车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在手机集成了多种资讯、娱乐、影音功能之后,“低头族”逐渐成为我国大街小巷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由于铁路乘车安全性相对比较高,许多父母在携带孩子乘车时便会放松警惕,自顾自低头玩儿手机,于是便发生了孩童掉下站台的情况。这不仅严重威胁到了孩子的安全,同时,也可能对铁路行车造成不良影响。笔者认为,此次事件因该引起铁路部门以及广大旅客的重视,我们应该为儿童乘车安全“做些事情”,将危险遏制在萌芽之中。
首先,文中提到的女性乘客,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陪同孩子乘车,却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孩子掉下站台,应该负有监护责任。笔者认为,铁路部门应该针对类似的情况,出台相应惩罚措施,对负有监护责任却监护不当的成年旅客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不仅可以保护儿童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可以保护铁路运行秩序免受“熊孩子”的破坏。其次,铁路工作人员也应该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宣传、提醒,对儿童及其监护人加强监督,防止发生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险情发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家庭、学校以及铁路部门要加强铁路乘车安全宣传、教育,让孩子从小便知晓和懂得保护自己、爱护公共设施,做一个文明、知礼、守则的好孩子。
铁路是社会上最普及、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儿童乘车安全是个巨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应该在立法、教育、宣传上给予儿童全方位的保护,让他们远离危险、健康成长。
(万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