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警示了谁?:南京旅客横穿铁轨身亡案 铁路被判无责
铁路评论 2018-08-07 17:17:48 156浏览 作者:郭威2017年3月26日南京南站发生一起事故,旅客杨某因横穿铁轨被高铁列车卡住后身亡。家属状告上海铁路局及南京站索赔80多万元。法院在今年1月24日和7月13日,分别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和宣判,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点就是:被告是否应当对本起铁路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首先杨某属于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其次,本次事故的发生系杨某引起。对于本次事故,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过高等教育,具备预测损害发生的能力,对于损害结果也具备预防和控制能力,其只要遵守相关规则,就不致发生本次事故。判决书显示,车站已采取了充分的警示与安保措施,并给予了行人在车站内的各项通行权利。因此,杨某未经许可、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事实上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是一种漠视和放任。
逝者已矣,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一年,这幕惨剧再次回忆起来还是让人触目惊心。判决结果一出,网上的声音几乎是一边倒。网友“流水活源”说:“一个健康成年人,做出这样的事,还希望谁为他的死担责任么?”网友“憶紛飛”说:“那他是怎么进入站台的?按理说他买的是明天的车,怎么会进去站台呢?怎么进站查的票?车站还是有责任的。”网友“没故事的人cxd”说:“我觉得铁路局应该反过来起诉杨某家人,一是影响高铁正常运行,二是为了营救把站台都敲开了。不过本着人道主义,算了吧。”
在阅读这则新闻的同时,笔者想起了一个现象-----“中国式过马路”。站在马路上,为了省事,为了方便,明明是红灯,总有人也依仗着“车不敢撞我”的侥幸心理,成群结队横闯马路,今天的这个判决难道这也是“中国式过马路”思维带来的恶果?
虽然近年来,大家的素质在不断提高,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候,大家为了方面就可以“忘记”规矩,说到底这是缺乏对“安全”敬畏之心,把“侥幸心理”当挡箭牌。多年来,各个渠道都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规矩意识深入人心,而今天的判决正是对大家的“规矩意识”再次敲响了警钟。(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