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铁安全立法 时势所趋民之所向
铁路评论 2017-03-16 09:49:51 237浏览 作者:李研宇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接受中国交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规范铁路部门责任的同时,也应该通过立法进一步理顺高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快高速铁路安全立法或修订《铁路法》增强高铁安全部分,提升全民高铁安全意识。(3月15日新浪新闻)
人民代表为人民,笔者认为,全国人大代表发出加快高铁安全立法的呼声,既是民声与民意的汇聚,也有着背后的深层逻辑。
加快高铁安全立法,符合高铁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国高铁的发展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从2008年第一条高铁开通运营,到如今运营里程突破2万公里、居世界首位,其间不到十年时间,堪称世界交通发展史上的奇迹。截止2016年底,全国铁路动车组达到2332.5对,占旅客列车总数的65.3%,旅客发送量14.43亿人次,占总发送量的52%。在中国,高铁已然成为大众的主要出行选择之一。随着高铁网络越织越密,四纵四横干线基本成型,八纵八横干线蓝图在望,高铁在整个国家交通运输体系内之地位愈发重要,在事关国计民生方面的作用愈发显著。将高铁的安全管理提升至法律层面,既是对高铁作用与地位的充分肯定,也可对高铁运营与发展的必要保障。
加快高铁安全立法,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1991年正式实施的《铁路法》,对铁路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然而,尽管《铁路法》几经修正,但通观全篇,对于高铁的安全方面并没有专门的规定。而有着“陆地飞行器”之称的高铁,与之前的普铁时代已是大为不同,其安全对于周边环境的要求,以苛刻来形容实不为过,其车辆、线路、电网、信号等设备,均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以一部主要面向普铁的《铁路法》,来应对高铁时代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显然已不合时宜。在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积极推动高铁安全立法,使得与高铁安全有关问题的解决有法可依,才能更好地与时俱进。
加快高铁安全立法,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毋庸置疑,高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休戚相关。行走铁路、线路置障、沿线烧荒、动车吸烟等等,轻则逼停列车耽误旅程,重则酿成事故损民伤财,都给高铁的安全带来莫大的隐患。尽快将高铁安全写入法律条款,厘清相关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充分提升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维护高铁安全的积极性,可让铁路部门不再是安全路上的“独行侠”,也可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之路更加安全、顺畅。
柏拉图曾经说过:“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加快高铁安全立法,乃时势所趋民之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