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站场岂是游乐场

铁路评论   2016-08-29 09:01:33  224浏览 作者:刘建军

据凤凰网、人民网等网站报道:8月25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了罗某荣等状告哈尔滨铁路局一案审理结果。

2015年12月5日10时14分受害人罗某丽(女)在哈尔滨铁路局滨绥线帽儿山站内玩耍时被53559次货运列车刮碰致死,其亲属罗某荣等四人认为哈尔滨铁路局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及警示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7万余元。法官在查清事实后向罗某荣等四人反复多次耐心讲解、辨法晰理,使其认识到受害者本人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 所以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全部支持。同时针对罗某丽死亡时年仅29岁,父母均身患绝症并有3岁幼童需要抚养,其经济收入系家庭唯一生活来源等实际情况,办案法官从同情、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哈尔滨铁路局交流沟通,最终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哈尔滨铁路局与罗某荣等四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该铁路局向四名原告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26万元。

铁路站场承担着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卸装货物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任务,站场内存在来往车辆频繁、车速不一、列车进路多变等多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利因素。上述案例中的被害人罗某丽置自身安危于不顾无故进入属半封闭车站的帽儿山站内玩耍,且据监控系统显示:罗某丽在列车接近时一直背对列车站在线路旁边,列车接近前多次鸣笛示警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仍然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虽然最终哈尔滨铁路局承担了被告方应该承担的事故责任并从同情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赔偿给四名原告共计26万元,但26万元挽回不了一条29岁的生命!受害人死亡给其亲人带来的痛苦和所导致的家庭困难也不是这26万元能抹平的。在此笔者呼吁各铁路站场附近居民:站场不是游乐场,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勿私自进入铁路站场游玩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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