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群殴”戾气泛滥文明社会
铁路评论 2016-05-31 10:29:09 163浏览 作者:李佃好据法制晚报报道,5月27日,湖南沪昆高铁韶山南站发生一起“数十人暴力殴打高铁站客运员事件”。随后,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工作人员对事件发出通报称:两名乘客因购买的车票过期无法乘车,与客运员发生冲突后,叫来数十人将其车站工作人员打伤,目前警方正在处理中。
近些年,聚众斗殴的暴力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假如说这些参与聚众半殴的人不懂法,连幼儿园的孩子都有知道,打人警察会抓人的。但为何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不言而喻,这是当前社会中的一种戾气。
此次韶山南站事件,起因很简单,就是两名乘客持过期车票,未能上车,一气之下就纠集了80余人前来打闹。说形象一点,再现了电影电视上的黑社会镜头。如果往深处上分析,反映了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不良病态,戾气太盛,缺乏应有的仁慈、宽容、友爱、善意等社会公共品德。正因如此,这起案例能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是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相似事件,令人国人深恶痛绝的社会戾气。
其实,这些“戾气”的起因,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久前发生的,因为停车纠纷,就把人家的孩子当街重重摔在地上;因为怀疑隔壁老人偷了自己的钱,就一把火把敬老院给烧了,因为自感社会对其不公正,就在飞机场实施暴破犯罪。主角有升斗小民,也有公务官员,有的从地面打上高空,也有的从国内打到境外,甚至还有老子和儿子当街斗气,互撞豪车。这些个人极端行为,惊诧了百姓,震击了社会神经,让大众百姓领略了人性的丑恶一面。
戾气漠视他人的感受与尊严,带来的社会伤害,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如果放任纵容、听之任之,将会导致极端思维盛行、暴力行为泛滥的“破窗效应”。这些个案,在纷繁复杂的中国社会中,虽然是极少数,但其负面影响却是不可小视的,对社会带来的将是灾难性后果,其破坏程度不容置疑将危及社会安全。
如何化解这些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戾气行为。首先,作为公民,没有人是旁观者,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谴责,并以自身行动向暴力行为说“不”。其次,作为政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必须依法严处肇事人员,更要注重把事后处理变成事前防患,用法制这把利剑,把戾气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第三作为政府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应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引导,用“正能量”来感染和消除“负效应”, 让法治中国,少一分“戾气”,多一分“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