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霸座”
铁路评论 2021-04-01 21:03:11 243浏览 作者:株洲车辆段 周静近几年,不断曝出的火车霸座事件引发关注,让人气愤的是,霸座行为后紧跟的往往是“乘务员、列车长先后劝说无效”。网友呼吁,这样的行为需要法律更强有力的约束。
但是今年清明假期,你大可不必担心这样的问题了。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指出,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该条例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文明社会公序良俗的建立,有赖于每个公民个体文明行为的支撑和维护;公民个体文明行为既非与生俱来,也难一劳永逸,需要道德和法律两个规范各司其职持续锻造。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当一种文明行为无法用道德规范约束形成,就应当机立断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立法禁止“霸座”是公共治理的进步。
(株洲车辆段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