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坐—道德与法均不容你!
铁路评论 2020-08-13 22:07:29 180浏览 作者:罗军8月8日兰州西开往虹桥方向的G3182次列车5号车厢又现霸坐男。该男子霸气横秋,座位权利人请不动、面对工作人员协调、乘警的警告执法还态度嚣张辱骂执法人员,最后被乘警强制交西安北站行政拘留五日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消息来源:观察者网)
公共场所理应讲公德。一个公民、一个成年人潜意识里面都应该有礼让之心、礼义廉耻是我们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应该有的道德底线,它不需要谁来约束而应该是自然而然的存在于心,不礼让最多是道德情操不够高尚,但欺压公然有意霸占的行为那绝对是属于道德败坏这一类。道德与法均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道德是无形的、调整的范畴更加广泛,从某种方面讲道德比法律的要求更高,但强制性弱。一个社会现象可能违背了道德但不一定违反了法律,相反的违反了法律必然违背了道德!霸占他人座位首先是公序良俗不能容忍的事件、是道德规范不能容忍的事件!
公民的言行应该遵守法律、无规律不成方圆,从法律方面来讲霸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范,首先对于车票座位权利人来讲霸座人涉嫌民事侵权,有主观故意、有侵权行为,有侵权事实和后果、又是成年人,那么民法不容他,车票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民事权利,要求返还座位,赔偿损失。另外霸座人在公共场所扰乱列车秩序对警察的劝阻拒不执行甚至辱骂警察,这样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又不容他了,最终法条上的文字执行到了他身上,拘留五日。
出门在外不要图一时之快、惩一时之强,有些人就是冲动一时后悔一世,雄起来和熊起来就在一念之差,非要对他来点硬核措施心里才舒服,从该男子事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看出他自己能认识到问题所在,可见人处于世讲道德、讲法律多么重要,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道德不可欺法律不可违要牢固树立道德、法律意识,冲动是魔鬼……(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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