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岂能成为“秀恩爱”的道具?

铁路评论   2018-01-15 13:35:50  250浏览 作者:雷鹞

继合肥站女子罗某扒阻高铁车门事件后,1月11日,宝鸡南站又出现一起“高铁堵门”事件。一名女子因与丈夫发生矛盾,不顾周围乘务人员及警察劝阻,执意站在高铁列车车门处打电话,并不断对周围乘客高喊,险些影响列车正常发车。(1月13日三秦都市报)

“爱妃,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老公,看,这是我为你拦下的高铁1合肥站的“高铁堵门”事件被网友们调侃成2018年最美的爱情故事。故事看上去虽美,但是性质恶劣。一经曝光,笔者就撰文呼吁相关部门对罗女士的行为进行严惩。因为这是我国首例阻拦高铁发车事件,对于罗女士的处理结果将有着极为重要的示范标杆意义,如果处罚过轻,将直接导致“破窗效应”。

但是,最后警方只是批评教育,并罚款2000元草草了事,当地教体局也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对其做了停职的处理。为什么不采取拘留处罚?为什么不追究罗女士的法律责任?为什么不向罗女士提出经济赔偿?或许有人会认为我小题大做,不该对此事穷追不舍。这两天也有不少人在发文声援罗女士,更有甚者不惜颠倒黑白,说罗女士非但没有错,还是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或许正是由于这些舆论方向的转变,警方才迫于压力从轻处理。殊不知,对违法者纵容就是对守法者的践踏,原本以为这个处理结果的恶劣影响会在不远的将来逐步显现。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仅仅事隔一天,在陕西省宝鸡南站就又出现一起“高铁堵门”事件。起因是她老公因为和她吵架不辞而别,她想让老公回来,老公不回来,她就堵在高铁门口不让开车。好在这次铁路部门能深刻吸取教训,处理果断及时,才没有造成列车晚点。

这两名女子都是为了等老公而拦高铁,如此胆大妄为是巧合?还是效仿?如果是巧合那也就罢了,但是如果是效仿,就值得我们深思了。因为,前有车,后有辙,耽误高铁四分钟才罚款2000元,以后只要不超过四分钟,处罚就不会高于2000元。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还能迅速见到老公,貌似她们把高铁当成了“秀恩爱”的道具。

接连出现的两次“高铁堵门”事件,“破窗效应”已初露端倪,这不得不给铁路部门敲响警钟。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当下亟需对扰乱高铁运输秩序的行为定性,其处罚标准也要有别于普通铁路等交通工具。毕竟高铁的运营是按秒计算,稍有差池,会引发诸多的连锁反应,一旦出现了安全问题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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