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任性乘车,谁为安全“买单”?

铁路评论   2016-11-03 11:44:02  216浏览 作者:闫莹莹

列车在行进途中,乘客张某突然起身用列车墙壁上的安全锤砸碎车窗,纵身跃出窗外,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之后,张某以兰州铁路局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10月25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驳回张某诉求。(兰州晨报 10月31日)

这一起案件究竟孰是孰非?铁路应当为此买单吗?据法院调查,2015年8月4日,这名陕西籍男子张某搭乘的K592次列车在途经颜家河车站管辖区域时,张某走到12号车厢,突然起身用列车墙壁上的安全锤,仅用2秒钟砸碎车窗,跳上茶几,纵身从列车上跃下。而在跳车前,他还在打电话。当天下午,张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花费医疗费2381.91元。从整个事件可以看出,列车是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并不存在安全隐患,而张某也与列车服务人员并无重大原则和明显的利益冲突。这一毫无缘由的跳车行为和之后毫无凭据索要赔偿,显然有几分闹剧的意思。然而,这样一个事例已经不是偶然事件,类似案例层出不穷。

随着服务业不断升级,人们对服务业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同样作为服务业的铁路行业,不仅要保证旅客安全,还要尽可能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然而,还是有许多“任性”乘客,不听从安全提示,仗着身为“上帝”,不断升级奇葩闹剧。如执意携带危险品,不满就殴打列车员等等。回想场景,总有几分熟悉,和现今常常听到的所谓“维权”行为如出一辙。患者及其家属大闹医院,肆意伤害医生护士,空姐被强制进行非正常服务,导游被游客殴打,服务员被侮辱等等,形成了一种互不信任、甚至是有些畸形的关系。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很多,需要改进的也很多。首先,现如今讲“文明社会”,人人追求享受个人权利,维护个人利益。笔者以为,“维权”二字首先建立在双方平等之上,所谓的“顾客就是上帝”体现的是一种服务境界,而不是说交易双方就是失衡的。如果打着“维权”的旗号,去侵犯别人的权利,那么这件事就与文明和谐背道而驰了。其次,服务业转型升级,首先需要规范行业,如铁路行业发展就要有自己的规范和准则,有从业人员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加大“文明乘车”的宣传,制定旅客乘车规章制度同样必不可少。此外,建立良好的社会机制是重中之重。上述事例井喷式的出现,归根结底,就是双方始终处在互不信任的关系之中。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首先从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开始,而这还需要我们所有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有那么多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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