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砸窗跳车”的行为全社会都应说“不”

铁路评论   2016-11-02 11:41:59  191浏览 作者:魏洁洁

乘客张某在列车运行过程中,突然起身用列车墙壁上的安全锤砸碎车窗,纵身越出窗外,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随后,张某以兰州铁路局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求。(10月31日  兰州晨报)

看到这则报道,让我不禁想到近年来一个流行词“碰瓷”。但用这种玩法,笔者还是第一次见,有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从报道上,我们没有看出他是出于何故,为什么要“砸窗跳车”,但这对于正在正常运行中的火车,很显然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虽然自己落个全身软组织损伤,但事后反咬一口,要求兰州铁路局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自己惹的祸,却要让他人替他买单,实在想不出张某怎么好意思开这个口。

透过张某“砸窗跳车”这个极具典型的例子,折射出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个影子,就是那些视安全为儿戏,对法律置若罔闻的人。为了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故意往别人的车上撞,“碰瓷”的有之,假装在路边摔倒,进行讹诈的有之,佯装生病,行骗的有之,把良好的公民道德转变成恶劣的戾气中。

正是因为这些人的不良“示范”作用,让信任危机、道德危机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于是乎,路见摔倒的老人,没人敢扶,看见欺男霸女,没人敢救,甚至在公共场合看见小偷作案,没有敢说。中华民族“疾恶扬善”、“舍己为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优良传统美德被绑架了。

贝多芬曾经说过:“把“德性”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通过张某这件例子,应该说向全社会敲响警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让人与人之间建立诚实守信,让道德意识回升势在必行。

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砸窗跳车”赔了夫人又折兵, 让这个闹剧永远封存,留着笑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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