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遗失”的诚信需“法德并举”

铁路评论   2016-10-26 14:48:56  220浏览 作者:马小咪

10月20日,“信用江西”网站上发布江西省首个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这是江西省信用中心与南昌铁路局自今年7月份共同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以来,首次公开发布的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10月23日中国青年网)

无论时代发展到何种地步,也不管人们的生活水平上升到怎样的高水平,“诚信”都应是社会不可缺少的精神品质。但在当今社会,类似逃票这类不守信现象泛滥成灾却是不争的事实,全国各大城市也纷纷公布了老赖名单。

那么,为何各类不守诚信现象愈演愈烈呢?笔者看来无外乎以下两点原因。一方面,各类不守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就拿逃票现象来说,铁路部门仅对逃票者行使补票规定,往往出于人性化角度口头教育,并未进行真正处罚,这在无形中助长了逃票者的气焰,最终使得这类不守诚信现象越演越烈。

另一方面,当前社会道德诚信建设一直在路上。“逃票”,有的人认为小事一桩,不以为然;有的人将成功逃票作为一种“资本”,拿来炫耀。殊不知,逃票绝不是“小事”,而是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再加之当前社会上存在着种种“不正之风”,而这些不正之风短时间的“获利”,则驱使更多人不守诚信。

因此看来,遏制持假证乘车这类不诚信行为,还需“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首先,对于逃票这类不守信用行为,常规的道德说教和泛泛的批评指责对他们早已失效,铁路部门不仅需要完善相关的加罚条款,更需要将不守诚信者送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唯有让其感受到切肤之痛才会诚实守信。其次,江西祭出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在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同时,还按照《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其主观故意违章乘车行为公示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记录信息保留5年。这种具有示范意义的做法显然比单纯的处罚更具效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遏制不诚信行为不仅需要加大处罚力度,更需要社会各方加强民众诚信道德教育;不仅需要“黑名单”的示范效力,更需要民众提高自身诚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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