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乘客“伪造门”看诚信社会的构建
铁路评论 2016-10-24 09:05:43 229浏览 作者:杨永全近日,江西省信用中心网站发布了首个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一乘客使用伪造证件乘车被查,不良记录可能会影响其银行贷款、个人评优等。(新京报10月22日)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可想而知诚信是多么可贵。然而,近几年来,我国公共领域暴露出来的众多诚信问题引人深思,比如,我们一直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摔倒要不要扶、如何去扶”竟堂而皇之地成为全国媒体大肆报道的对象;强拆、注水猪肉、三聚氰胺、苏丹红、染色馒头等信息(事件)骇人听闻,引发公众担忧;而在近日又出现了一个“顺”走马桶事件,更是将诚信推向了风口浪尖,社会道德沦落,社会诚信的严重丧失引起社会的一片哗然。
无独有偶,10月20日,“信用江西”网站上在醒目位置赫然出现首个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据悉,这是江西省信用中心与南昌铁路局自今年7月份共同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以来,首次公开发布的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根据“信用江西”网站曝光的内容,9月4日,欧阳某某持伪造证件,准备乘坐K4979次列车,在进站口被铁路工作人员发现后,按规定送九江市公安局拘留所行政拘留五日,并将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记录信息保留5年。
针对此举,不少市民拍手叫好。“你冒用别人名义肯定是损害了别人的权益,加重处罚才能够杜绝类似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支持这个事情的。这个事不仅要出来,而且要执行,要贯彻实施下去,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直接跟身份证挂钩,(让他)干什么都干不了。”
事实上,关于旅客乘车失信的事件并不是新事物,逃票、拒不购票,甚至伪造、涂改车票乘车;借用、冒用、伪造、涂改的学生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残疾人证等购票并乘车;无票乘车或越级(席)乘车等。这些不文明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当前很多不诚信行为主要是靠道德谴责,形成舆论压力。所以,要想有效治理不诚信行为,还需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做好“黑名单”工作的同时, 还需加大对不诚信行为打击力度。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国铁路事业飞速发展的时代,在铁路部门优厚政策的引导下和最便捷的服务中,旅客也正在享受这其中的益处,互联网、电话快捷购票,自助售取票机出现在各大校园、商场以及户外,乘车途中续票,车站内零换乘等,越来越多更接地气和人性化的便民通道也在不断出台,对于这些优质条件作为旅客还要失信乘车跟“老赖”又有什么区别。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当下正是大数据征信时代攻坚期,未来将来会有更多社会行为数据纳入个人征信。而作为国家大动脉,铁路将不诚信旅客黑名单公布让我们看到了铁路部门与“失信势力”作斗争的积极态度与决心,也看到对失信者释放出的一种威严震慑,无疑是对道德法律化的一次推进,它对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提升人们遵纪守法意识,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立即携起手来,着手编制统一的“失信黑名单”,加大“失信黑名单”的覆盖率,同时,完善“失信黑名单”惩戒制度。在全社会中树立‘违信必究、失信必罚’的理念,为社会诚信建设添砖加瓦,为共建诚信社会贡献一份力量。毕竟,诚信建设离不开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个体的共同努力。(杨永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