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诚信”需常亮“法治利剑”

铁路资讯   2016-12-05 16:03:46  244浏览 作者:林一

“信用福建”网站上首次发布福建首个铁路不诚信旅客黑名单,两名旅客上榜,均是因为持伪造证件,准备乘坐列车时被发现。该黑名单由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与南昌铁路局首次共同发布,将每月更新一次。(东南网  12月4日)

今时不同往日,旅客怀着侥幸心理的乘车“游击战”最后变成“行政拘留十日,列入不诚信旅客黑名单”。而不诚信旅客记录也将会给以后生活、工作带来影响。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诚信却面临着危机。“不诚信”行为屡禁不止,其中不仅仅是道德缺失的问题,更是掺杂着实际利益的算计。失信者之所以“胆子肥”,在于其失信成本较低,甚至还有的不需要成本。因此,对失信者就必须重拳出击,让其感受到切肤之痛。

当前,各种“不诚信”事件频频冲击社会道德底线,销蚀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信任。如何切实改善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已成为政府、企业、个人的普遍诉求。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不仅是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更是可以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润滑剂”、“助推器”。

我们常常会说瑞士人讲诚信。诚然,瑞士虽是小国,但诚信已经是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一种习惯。可是,这不等同于他们的思想与道德操守就一定高于我们。从根本上来讲,这是在市场经济经过充分发育后全社会形成的共识。他们明白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若能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能减少监管与干预,节约运行成本,惠及社会每个成员。在国外一些国家,没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就不能申请信用卡,甚至租房定金都会提高,买电话卡也要预付话费。

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自身的自律和社会道德力量,也需要在完善的、严格的、有惩戒的法律机制下监管。完善的信用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制度层面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合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方方面面入手。各个企业也应该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出一份力。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随着市场化程度愈来愈高,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广,整治“不诚信”行为已不止关乎人们的吃穿住行,还关乎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和声誉。眼下, 2017年春运即将开启,让我们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让“诚信出行”成为春运回家的主旋律。(林一)

评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