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道口”事故,需用猛药“去疴”

铁路一线   2016-12-05 16:49:19  249浏览 作者:魏洁洁

在哈尔滨铁路局管辖的庆安站至双丰站间,一铁道口发生一起拉煤货车与火车相撞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12月3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铁路道口发生安全事故已经不是新鲜事了,机动车与火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全国每年有数千起路外伤亡事故发生,经过分析、论证,绝大多数道口事故是由机动车违章抢越道口造成的。刚刚发生的这起事故,就是一起典型的事故案例,根本原因就是车速快,地面结冰路滑刹不住车。

目前,全国有铁路平交道口11676处,其中有人看守道口2316处、无人看守道口9360处。早在1986年国家经委、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劳动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中,对道口的安全设施、设置、安全通行和安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在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离铁路钢轨二米以外的处所,严禁停留在铁路上和抢越;车辆、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严禁车辆在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线上穿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58条规定,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而相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给双方造成损失的,铁路不仅没有赔偿肇事者损失的义务,且还有就自己的损失向违章者索赔的权利。

透过这起事故,反观日常的生活中,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悲剧不胜枚举。闯红灯、标车的、超速的,更为奇葩的是,为了满足个私欲,在运行中火车前,拍摄独特的照片,不顾工作人员的阻拦有之,强行翻越栏杆有之,站在铁道口或是轨面上有之,与火车抢道有之。如果把这些行为,简单分析一下,其实与上述事故如出一辙,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安全意识。虽然这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有目共睹的,直接损伤人受伤,车被撞坏,几十吨煤翻在铁路边了;间接损失火车运行被中断,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来参加事故救援。

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笔者认为无外三条,第一条,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大道口平改立投入力度,从源头上消灭道口隐患。二是要向抓反腐败那样,立法部门要修改相关法律条文,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成本,吃吃苦头,长长记性,新加坡人为什么不敢酒后驾车,原因鞭刑太残酷了。第三,作为政府教育是主导,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是一项永久的基本性工程,必须要有抓铁留痕的决心和勇气长抓不懈。第四,作为铁路部门,更应加强铁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民众对铁路安全知识的了解,更主要的是,要增设一些加强安全防患设施,让违规者望而却步,真正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席勒曾经说过:话可以收回,但人生不可能这样。笔者希望大家能够从一次次的铁路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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