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老大”拥抱市场 “变脸”火车票 方寸之间尽显责任

铁路评论   2016-01-17 08:12:10  240浏览 作者:向芳彬

继列车被“冠名”之后,“冠名”号列车扎堆现身火车站,“好想你”号、“QQ星”号、“松花湖”号、“伊斯佳”号、“西柏坡”号……这是“铁老大”在适应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新尝试,既给自身创造了效益,也为企业提高了知名度。无疑,此乃双赢之举。

如今,关于火车票“印广告”的消息在网络和各大媒体上掀起热潮。赞同声、质疑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是铁路运营走向市场化大背景的一种市场化行为,在广告无处不在的市场环境下,在多年拥有“一方净土”的火车票上印上广告无可厚非,这实属必然之趋势。然而,另有部分网友认为火车票印广告侵犯了公民的权益。如:方寸大小的火车票上印上广告干扰了部分社会底层乘客获知票面的信息,给部分人群反而带来了不便。此外,作为一种商品,火车票的成本已经包含在了票面价格之中,打广告后的票价相应应减少。

笔者认为,“铁老大”之所以“变脸”火车票,用票面中的方寸之地挑起社会无限责任的行为,正是在市场化改革中逐渐走向成熟的表现。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以自身信用做背书,挑起广告界信任之梁。在广告满天飞的商品经济时代,民众对于广告质量良莠不齐的厌恶和对广告真假难辨的担忧,使大家对于“铁老大”这种“大姑娘上轿”的新鲜行为滋生偏见。这种偏见不无道理。但是,作为超级大国企的“铁老大”用自身的信用做保障,严格筛选,将低俗、虚假广告拒之门外。一张小小的火车票,流通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它绝不同于一把的商业票据,他的背后是国家铁路的信用,是国家形象的窗口。即便是铁路在由公益性向商业化转型的过程中,“铁老大”也绝不唯利是图,严守《广告法》,维护法律最底线和道德最高线。

传导“招商”理念,担起自负盈亏之责。近年来,随着高铁、动车的飞速发展,普速列车的火车票多年没有上调,“铁老大”早已负债累累。与其说火车票上打广告是“铁老大”扩大市场营销,增创收入的投机之举,不如说是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用广告增收承担起自负盈亏之责的明智之措。同时,火车票的“招商”理念,无疑会带动市场创新,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的理念下获得受益,带动了整体市场资源的改善;同时铁路部门可用招商受益改善运输服务,创新更多方式早日实现收支平衡。

心对心服务旅客,扛起惠民之任。不少网友对火车票广告挤占了“到站时间”表示很愤怒。事实上,由于由于季节性的天气原因和特殊的突发状况,列车晚点的情况时有发生,票面信息去掉“到站时间”正是铁路部门全心全意为民众考虑后的决定。同时,广告区域由最初的宣传自家客运、货运两大网站的广告语逐渐向便民惠民的“温馨提示”倾斜。例如:去年,从北京西站至三亚的Z201次列车车票,由于途中需要轮渡摆渡,所以标注广告语变成了“温馨提示:本次列车途经琼州海峡,特殊季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轮渡可能停航,敬请关注天气预报”。

市场改革的洪流注定了“铁老大”必须围绕创新,激活市场,依靠改革,谋求发展。在此过程中,大家何不多一份理解,少一分抱怨?只要铁路部门时刻保持旅客至上的理念,不忘初心,担好责任,那么何必在意太多?

评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