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一己私愤换8年监禁,“伤不起”

铁路评论   2015-07-03 02:23:05  191浏览 作者:李川川

身为铁路职工,为泄私愤竟拆卸铁路轨道设施、设置障碍物,造成火车线路中断行车1小时50分。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日公布裁定书认定,沈阳铁路局大连工务段线路工祁传玺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7月1日,新华网)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式的悲哀。作为一个本应在基层岗位践行自我价值的老职工,却做出偏激的行为,置旅客列车公众安全与不顾,狭隘的将情绪发泄在钢轨上,严重了危机了旅客列车运行安全,最终自己送自己进了牢房。损人不利己的鲁莽行为,让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真是搬起来石头砸自己的脚。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民众的生活节奏也与之相跟进,在民众以追求物质与精神需求为目的改善生活的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会有“闹情绪”的一面,当然这“闹情绪”不仅仅来自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压力,工作上的饭碗工程亦是不容忽视的关注点。。

负能量的“闹情绪”如何能转换为正能量,是检验一个人能否立足于职场,进而牢牢掌握职场话语权的关键因素。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这句话看似简单通俗易懂,但是真的到了自己身上,或许那仅仅是一句安慰人的话,甚至会抛到九霄云外。因为,在所难免的“闹情绪”负能量,具有不可预见性,看不见,摸不着,谁也不知道这负能量何时、何地上演。因此,需要两步走来切实让“闹情绪”的负能量转化为奋斗进取的正能量。

其一:以预防为主,疏导为辅,立健全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心理信息档案。切实发挥用人单位责任主体作用,未雨绸缪,构建在岗职工心理防火墙。并能以相关职能科室为小组,进车间,下一线,走进职工的内心里,切实当好职工娘家人,将一切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杜绝与萌芽状态。

其二: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基准,树立正确的岗位价值观。但凡事情都要有大局意识,有集体的观念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服从于整体利益,切莫因为个人得失,干了损人不利己的违心事,让自己成了害群之马,成了同事朋友眼中的“另类”。

世上本无后悔药。8年的监禁,给了当事人无限的悔恨;职场上最后一班岗的缺失,让当事人失去了岗位的尊严;伤不起的代价,会让当事人终身铭记;我们身边本身就会有很多伤不起,而这伤不起的背后,需要全社会的诸多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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