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勿再用惨剧来惊醒!
铁路评论 2015-06-14 16:01:17 237浏览 作者:李永钢近日,27岁的徐志龙在顺义减河一铁道桥上钓鱼时遭高压电电击,经诊断烧伤面积达86%,仍在医院留观。面对高达200多万元的手术费用,徐的母亲一筹莫展、焦急落泪。(6月14日《京华时报》)
这又是一起不遵守铁路安全相关规定,擅自进入铁路沿线地区而酿成的惨剧!
大家都知道,铁路安全不光是铁路系统一家内部自己的事情,更是关系铁路沿线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沿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因为如此,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便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1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法》在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的指出,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二十多年过去了,《铁路法》的实施,对于保障铁路正常的运输秩序也确实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受到铁路自身发展限制及人民群众固有的思维定势之共同影响,擅自进入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的危险行为并不少见,并因此造成不少重大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钓鱼是近些年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项休闲娱乐活动。应该说钓鱼对于培养人们修身养性,淡泊明志的生活态度有很大的益处。在竞争激烈人心浮躁的现代社会,也是一项不错的减压放松活动。但凡事都要讲究规则,安全更是最基础的条件。以往笔者耳闻有钓鱼爱好者在野外池塘边垂钓,不慎在起杆甩杆时碰到头顶上的高压电,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那时笔者就唏嘘不已,感叹这些人对于自身所处危险环境的预料不足,谁料而今这类事件又有了“铁路升级版”。
如果说,在野外垂钓碰到头顶上的高压电还有预料不足之意外,但在铁路桥上垂钓就已是明知危险的故意而为。铁路桥上能不能钓鱼,我想应该没有必要再作讨论。事实上,为了保护铁路沿线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铁路部门在重要铁路干线及提速区段已自行投入巨额资金在铁路沿线加设了防护网,起到有效阻挡闲杂人员进入铁路的可能性。此文中没有提及防护网,可能此线路还未加设防护网。但铁路桥梁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闲杂人员坐在桥上本身就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更不说拿着鱼杆钓鱼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笔者估计这绝不是伤者第一次在此钓鱼,由此可以看出这些人头脑里铁路安全意识的缺失。由此联想到前一阵子社会上接连出现的铁路边玩自拍,练武术,练胆子逼停火车等奇葩之事,所幸的是那些人好赖还有惊无险,但像这位仁兄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据徐志龙的母亲杜秀琴介绍,医生称儿子烧伤面积达86%,属深Ⅳ级烧伤,须及时手术才能保住性命,但手术全部费用高达200多万,后期整容还需要几百万。“我们家经济状况不好,怎么拿得出这么多钱埃”
此言此情很是让人心酸,对此有关社会机构应助其渡过难关。在对伤者深表同情的同时,笔者也要再次呼吁铁路安全不要再用一幕幕惨剧来敲醒人们头脑中混沌的安全钟了!(李永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