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因旅行团体票怀疑铁路行业的公正

铁路评论   2015-05-14 09:48:49  221浏览 作者:张芯瑞

近日,多家媒体转发了一则标题为“12306显示无票、报名旅行团成功取票”的新闻,引发了公众的热议。记者体验后发现,在12306铁路订票官网上显示北京开往西安、苏州等地车票已经售罄的情况下,多家旅行社仍承诺能拿到车票,保证游客“报名就有票”。有记者选择其中一家旅行社报名后,成功取到了车票。

由此让人怀疑,铁路部门是否存在给旅行社预留“计划票”的不公平现象。不少人会觉得铁路部门肯定与旅行社之间有着某些不可告人的关系,其实不然。《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文件中,对于铁路团体票有明确规定——20人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承运人应优先安排。也就是说,旅行社完全可以作为普通个体,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团体票。团体票,很多人,尤其是务工人员,对此应该是不陌生的。每年的春运期间,铁路部门为了使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务工人员能早日回家团聚,开辟购票的“绿色通道”,在所有春运售票工作中最先安排发售务工人员团体票。此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旅行社预订团体票,从本质上说,与务工人员团体票并无二致。首先,从服务对象上来看,务工人员团体票和旅行社团体票,同样都是服务于大众、服务于整个社会,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它们都是铁路部门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满足乘客出行需求而制定的利民政策。再者,从办理程序上来看,两者都是采取以团体方式向铁路部门提出申请后预先订票的方式。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旅行社预订车票的做法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地方。如果说对务工人员团体票的出现和存在,人们是欣然接受甚至是心存感恩的话,那对于旅行社团体票,怎么就不能接受呢?

当然,如果铁路部门能考虑到旅行社团体票额剩余的情况,出台一些相应的办法,及时处理剩余票额并将信息及时公告,相信公众们应该是能正确看待和支持理解的。另外,如果当中真有铁路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加价出售车票等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或是旅行社加钱买票等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毋庸置疑的。(张芯瑞)

评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