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不需要“狼烟”传递信号

铁路评论   2014-11-14 14:22:15  244浏览 作者:物换星移

记者从沈阳铁路警方了解到,连日来铁路沿线发生多起因村民焚烧麦秸秆或烧荒引发的火灾,危及行车安全。(据11月13日华商晨报)11月10日14时许,沈大铁路线369公里800米下行侧线路旁突然起火,火借风势蔓延至铁路防护网,火苗蹿入网内。险情出现后,沈铁公安苏家屯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林盛变压器厂11名工人的全力配合下,终于控制了火势,没有影响列车运行。经查,该起火灾是因苏家屯区的一名村民在铁路附近地里烧荒,导致火势蔓延引起的。无独有偶,前不久海城市两名村民也是在地里焚烧麦秸秆等农作物,火借风势向铁路保护区蔓延,影响了列车正常运行。为此,铁路警方曾多次呼吁,铁路沿线村民千万不要在沿线两侧焚烧麦秸秆等农作物或烧荒,以免危及行车安全和污染环境。每当秋收季节,一些农民朋友就会把秸秆就地焚烧,一来节约了自己的时间;二来认为焚烧后的产物草木灰是一种肥料,就地燃烧后正好增加来年的收成。殊不知秸秆焚烧会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破坏土壤微生物结构和土壤表层团粒结构,影响农田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可以说是“伤农又伤地。”其次,秸秆燃烧产生的烟雾会使能见度降低,直接影响铁路、公路以及民航的运营,对交通存在潜在威胁,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再次,秸秆焚烧很容易引起火灾,其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对人体器官有着严重的影响和危害。法律早有明文规定,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还将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尽管已有如此多的处罚措施,但无意间还是能看到火红的一片天弥漫着烟雾并有一股焦糊的味道扑面而来。为何还有这么多的人以身试法?笔者认为,村民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还不够,许多村民觉得拉回来也挣不了多少钱,干脆就地焚烧。政府应加大宣传、禁烧力度,对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并出台一些扶持性政策,对不焚烧秸秆的村民给予适当补贴,同时铁路部门也应对住在铁道边的村民加强宣传力度,让其认识到秸秆焚烧对列车运行安全的危害性,从根本上杜绝铁道两旁“狼烟”四起的现象。秸秆焚烧可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广大民众也应该加入到监督队伍中,发现有人焚烧秸秆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共同努力还大自然一个美好的明天!(物换星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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