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岂可代签

铁路评论   2023-09-24 20:57:16  0浏览 作者:周云勇

近闻,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依法查处一起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岚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为应付检查,一人代替多名作业人员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上签字,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行为。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熊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立案查处。 细节决定成败。由此可见,在开展安全教育教训中,依然存在漏洞。个别单位虽然开展了安全教育全覆盖、考试合格率100%,但是否真正每个人都参加了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也存在诸如以上公司有代签字的情况呢?这需要组织者从细节入手,把好每一个关口,让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一个人名副其实,真正受到教育。代签字违反了诚信原则,人无信不立。如果是代替别人领取物品的签字,也必须写自己的名字,表明是自己代替别人领取物品;如果直接写别人的名字,就是伪造签名;如果会计上发生大笔金额冒领,就是经济犯罪。 代签字有的人却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很多时候需要变通,没有必要大惊小怪。但是作为一个公司一个组织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在外企,如果在国外有些国家,这种冒名签字,是大问题,法律问题,说明你的信用度有问题,记入信用记录,这个人不可靠不可信,没有公司会用这种人。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其中对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罚款金额已由5万增加至10万,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累计最高可罚35万。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员工培训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教育之所以非常重要,一是在于它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伤害。二是安全技术知识的普及和提高,能使广大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以及创造更好的劳动条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是预防事故的主要途径之一,它在各种预防措施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隐患。 愿安全教育培训代签字现象,不在自己的企业中发生,不在我国的企业中再次发生。 (周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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