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过清明
铁路评论 2022-04-03 21:06:51 0浏览 作者:胡慧玲“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节源自上古时代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同时清明节也是违纪问题易发节点,故在此提醒各位领导干部和铁路职工在节日期间追思先贤、照镜对表的同时,严守防疫规定,文明低碳祭扫,过好清明“廉节”,莫碰以下纪律“禁区”:
1.不要使用公车或违规使用通勤乘车证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一经发现除需要退缴相关费用之外,还要收到纪律处分;
2.不要以祭扫为名使用公款或指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商户、商协会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不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不要以风俗为借口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尝比阔气,斥巨资在坟头吹拉弹唱、烧纸“传物”等陋习应该摒弃;
5.不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不要忽视防疫规定私自离市、出省,不要组织参与聚集性祭扫和聚餐,一旦发生病毒感染或造成疫情扩散,将面临法律制裁和纪律追责。
让我们共同筑牢廉政建设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让清明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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