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规则不容漠视

铁路评论   2022-02-21 22:01:54  0浏览 作者:李美玲

近日,一男子罗某在高铁上无故霸座,拒绝配合列车工作人员检查,并发生争执。此事件被央视报道后,罗某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把央视告了,一审法院以央视报道客观、真实,不存在过错为由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

霸座不文明不说,更有可能触犯法律。霸座,顾名思义,就是霸占座位,并且是霸占属于他人的座位。霸座是一种明确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座位号乘坐,毫无疑问霸座就是对该条法律的违反。同时,旅客霸占他人座位,他人就无座可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因而会被扰乱。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受到《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制裁的一类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说,在法治社会,就须用法治抑恶扬善。对付霸座,不能只靠被侵害者主张权利,以及旁边人的道德谴责,更为重要的是法律即时亮剑,这不仅是对守规矩乘客权益的保障,更是对不法行为的有力回击,也是构建和谐出行环境的必然要求。正如此前有媒体对霸座现象的评论,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像查处“酒驾”“醉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

文明出行,规则不容漠视。规则就是底线,是文明的底线,也是安全的底线。虽然这些霸座者行为失范,却也不是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乘警现场执法面临现实困境,但对这些侵犯他人权益、破坏公共规则的霸座行为,不能轻易纵容。如果让“霸座”者屡屡得逞,让“对号入座”形同虚设,让遵守文明规则的人“吃亏”没处说理,社会文明将如何保障?长久以往,必将导致规则失守,秩序混乱,让更多人被迫让渡出自己的权利。(李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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