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不可取,遵章守纪要牢记
铁路评论 2021-11-24 22:11:04 0浏览 作者:李亮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新增霸座惩治规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周垂坤律师称,这意味着火车高铁霸座拟将纳入交通运输法规。(光明网)
高铁霸座,这事儿不是第一回了。就在5月19日,在连云港赣榆开往温州南站的G7585次列车上,男子颜某的车票本是靠窗位置,但他为了方便自己下车,执意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被占座的旅客与他沟通无果,面对乘务员的劝阻他仍然不为所动,更过分的是,面对周围群众纷纷指责,颜某反而用语言威胁起了别人,在高铁车厢公然放起了哀乐。霸占着别人的座位,他不仅拒不配合他人的劝阻,而且咄咄逼人,将高铁车厢当作了我行我素的场所。
从法律上讲,对号入座也是公民社会和市场经济中最为简单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是民事法律行为就应当遵守最起码的法律原则诚实信用,要求乘客自觉遵守契约规则,服从铁路的乘车守则。遗憾的是,霸座者将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与道义抛在脑后,只顾自身利益,毫无现代公民应有的诚实信用观念,任意践踏法律和规则。
公共场合,绝非任性胡为之地。越是人多的地方,我们越应该懂得理解和尊重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霸座”行为不仅仅是不文明出行行为,早已被纳入违法行为行列。
从霸座者的角度思考,或许他是想着自己快下车了,坐别人十几分钟座位不是什么大事;又或许,他觉得列车员和其他乘客都要求他坐回自己的座位,有些小题大做了……然而,这些想法,正是他以自我为中心、规则意识丧失的体现?高铁出行,对号入座是基本常识,如果人人都如他一般看待“霸座”问题,人人都可以强占他人座位,正常的出行秩序又该如何保障?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要把“霸座”当成小事,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一个公平、诚信、文明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自我约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共同来维护。我们应当大力渲染“礼貌谦让、对号入座”的氛围,让霸座意向止于萌芽,以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正确引导,从而促进人们养成对号入座的好习惯。(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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