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醉酒不是你在公共场所任性的“护身符”

铁路评论   2021-11-14 22:06:36  0浏览 作者:罗军

11月1日7时许,广西贵港火车站一醉酒男子进站时拒带口罩且辱骂要求其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的铁路工作人员及民警,并强行进站,最终被警方行政拘留,经过调查了解该男子因前一晚饮酒过量导致神志不清,才发生了进站时那些举动(消息来源:中国铁路)

首先公共场所应该讲秩序、讲公德,这不仅是素质的体现,更是文明社会、法治社会的公共秩序对公民的法律义务要求。出门在外做事情不能冲动图一时之快!谁都有情绪低落或者闹心的时候,但是我们不能在公共场所去无理取闹、去发泄波及无辜。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除非你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条文里面对行为的违法性免责条款里面从来就没有“醉酒后行为”免责这一条!试想一下如果醉酒后可以任意妄为那世界不就乱套了?哪天想任性的时候先喝点酒再去胡闹一下??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胡来与遵守就在那一念之差,而带来的行为后果可能是自己都无法收场的,俗话说得好出门在外冷静处事,如果你不懂得及时克制和调整,任性起来它可以歇斯底里到你想冷静都没有机会。

道德与法联系紧密,但调整的范围和违背的后果是不同的,道德是法律的最低底线。道德的遵守是靠人们的自觉性,并且违背了没有什么实质性处罚后果,而法律带有强制性,疫情当前出入公共场所不带口罩、辱骂工作人员扰乱公共秩序,于道德、于防控规定、于法均不能容忍!一个人始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切记醉酒不能成为你任性的“护身符”……(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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