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车,坚决与“霸座”说不

铁路评论   2021-11-04 21:29:59  0浏览 作者:刘 嵘

近期,国家铁路局就《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较此前规定,铁路客票儿童票拟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还新增了霸座惩治规定。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

近年来,霸座行为不时成为社会焦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涂改、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恶意逃票或霸座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其中,涂改、伪造车票或证件乘车的,一直以来都是铁路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而“霸座”一词,还是头一次出现。

火车上的“霸座”行为,向来令人深恶痛绝,但“动真格”给予处罚,却是近年才有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等规定,“霸座”行为还将被纳入“黑名单”。

遵章守纪是一个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与教训。如果他人有意破坏众人所遵循规矩与制度的话,那么这个人受到千夫所指也在意料之中的事了。况且,当下的疫情正呈现出逐渐反复蔓延的势态,如今闯关不仅违反公共秩序,也不宜于公共场合安全,可以说,已经触碰到了社会道德的底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也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与教训。在火车车厢中,这就是一个公共区域,就应该遵守社会公德。要明白:倡导讲道德,守规矩才是良好社会公德的体现,也是任何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刘 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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