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失德酿苦果,何须如此
铁路评论 2021-09-22 01:15:24 0浏览 作者:邓超9月7日12时,旅客杨某在Z5次列车餐车饮酒后,出现醉酒状态,并执意找列车员继续买酒。列车员见其醉酒特征明显,加之推车上的酒品已售罄,便告知杨某酒已售完。(来源于:中国铁路)
列车餐车、空酒瓶、醉汉和一度失控的公共秩序,一出醉汉撒泼的戏码又一次在列车上进行了“完美”的演绎。公安拘捕、移交、刑事拘留17天,对于一个酒蒙子而言,还在酒醉未醒之时,就即将要对所做之事面临所要接受的刑事处罚的后果。在大快人心之时,也会让人对于此事产生一些思索。
酒文化在我国从古至今在几千年的漫长岁月中,已然铸就成了具有极独特文化属性和极其深厚的历史底蕴。然而在对饮酒习惯的延袭过程中,曾经那斗酒诗百篇温婉儒雅的文之韵和何须马革裹尸还的武之威以被现在的许多人抛之于脑后,从而逐渐形成了一种全新的酒的文化属性那就是“酒之疯”,在高举着“借酒浇愁”的幌子的这些人不论身处何地不管面对何人,都会借着那股子酒劲而肆无忌惮的挥洒着自己的不良情绪,在这股子疯劲中还透着我即是世界我想怎样就怎样的可笑。酒作为一种饮品其实并不存在积极或负面的属性,而是饮酒的人拿酒在做着怎样的文章罢了。
这位怒砸酒瓶的豪横哥不就是典型的“酒之疯”的代表吗?可以一醉解千愁,让自己醉倒而不用去面对那些不开心不痛快的事情,但不能将自己的烦恼凌驾于别人的高兴旅途之上;可以一醉解千愁,让酒精麻痹自己的大脑让自己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但不能让酒精把自己变成一具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从而彻底的沦丧了社会道德底线和最起码的做人的尊严。当这怒摔而出的酒瓶触地碎裂的瞬间,这位豪横哥同时也亲手将别人应当予之的尊重当场就摔了个稀碎。
这个摔碎的酒瓶看似成为了宣泄烦恼的发泄工具,但实则它在碎裂的同时也同样成为了一把危害公共安全的利器。故此,刑拘17天的处罚结果并不为过。在列车上这种借着酒劲怒摔酒瓶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绝对不是首开先河的第一例,其实在我国各地的火车站或列车上像这种借酒撒泼犯浑的案例可谓是屡见不鲜的事,但为何这种事情会出现屡禁不止、屡抓屡犯的现象?为何我国的铁路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不能像我国的航空安全秩序那般受到高度关注与管理?铁路作为我国的第一大运营载体,肩负着国家的运输重责,再加之现在在全国遍地开花的高铁运营网络,其公共交通安全的等级并不应该亚于航空的公共安全等级。在现如今,我国的铁路公共安全秩序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我国各地的各级政府职能机构应该对铁路公共安全秩序更为敏感,管控力度应更为强硬。
优良的公共安全秩序是安全乘车出行的基础保障,酒后失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希望在这刑拘17天的处罚中画上一个句号,酒后失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希望也能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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