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学会说“不”,敢于说“NO”
铁路评论 2021-06-06 21:05:58 0浏览 作者:车晓敏杭州网6月2日报道,近日一段视频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在北京南开往上海虹桥G11高铁上,数十名外籍乘客上车后分散坐在9号车厢的不同位置上,不戴口罩大声喧哗,乘务员屡次劝阻效果不佳。其中,两名外籍女乘客不戴口罩跪在座位上,手里拿着啤酒,与后座的人一直聊天,持续到他们下车。对此,上海铁路集团公司作出通报称:经列车乘务人员会同乘警提醒教育后,外籍旅客戴好口罩并减轻聊天音量。同时提醒广大旅客,乘坐火车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好口罩,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旅行环境。
视频中可见,高铁乘务人员提醒过他们很多次,他们期间也是象征性地有个拉口罩的动作,并没有真正佩戴口罩,而神情轻蔑,仿佛就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有网友评论道,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防疫措施的应该加大打击力度,高铁管理应配置铁路警察! 对外籍乘客与国内乘客的管理得一视同仁!外籍乘客在中国无“治外法权”!不能因为是外籍人士就网开一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维护好公共场所的文明秩序,维护好遵纪守法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维护好公平、公正地行使法规的权利,只有这样,文明、和谐的秩序才能蔚然成风。
很显然,高铁乘务员虽然进行了劝阻,但是实际效果几乎为零。北京到上海,高铁全程5小时左右,在这5小时内,铁路乘务人员没有后续的、能够起作用的措施出现,放任这数十名外籍人士以胡搅蛮缠的方式进行着荒唐。要知道,当下防疫的重点是预防境外输入,而佩戴口罩是最基本、也是应该严格执行的措施。对于拒不执行的,高铁乘务人员应该果断采取行动,强行制止,而非一次又一次的徒劳劝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也有明确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铁之上,乘务人员要对整列乘客负责,不能因人而异,要从根本上遏制新冠病毒和不良习气的蔓延和传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劝说一千遍,不如依法问责一次。只有套牢责任“金箍”,才能在疫情防控的源头上当好“守门人”。学会了说“不”,才能更好守护我们共同遵循的社会秩序。当你勇敢地说出“NO”的时候,我们相信,全列车的人都相信,我们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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