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守住“车轮上的安全”

铁路评论   2021-05-18 01:16:46  0浏览 作者:姚洪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两例与“小动物”相关。(澎湃新闻)

一例是包兰铁路中宁县石空镇至余丁乡区段多次发生村民放养马匹跨越铁道、逼停列车事故。另一例是湖北阳新县华实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未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动物防疫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武九高铁两侧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其中占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面积293平方米。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安全关系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铁路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而一些涉及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问题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铁路沿线漫长广阔、情况复杂,以及一些沿线居民认识不足、意识淡漠,其安全问题涉及面广、表现隐蔽、类型繁杂、整改艰难,且整改后容易反弹回潮。铁路管理体制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与地方行政机关沟通不多,管理权存在交叉、重合等,加之社会经济特别是铁路事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法规滞后问题等,导致涉铁领域安全生产公益问题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

正因为涉及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问题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解决铁路安全隐患的公益保护合力,以最小的司法投入取得了最大的公益保护效果。与此同时,最高检进一步加大铁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与国铁集团、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沟通,争取在安全生产法、铁路法修订、高铁安全立法和地方性铁路安全法规制定修订时,单设公益诉讼条款,不断提升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同时在严厉打击危害铁路安全行为,共同研究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综合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推进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为新时代铁路安全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纵然,法律护航铁路任重而道远,除铁路联合立法部门加大宣传引导之外,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优势,积极稳妥办理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了很多铁路沿线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难题,为加强铁路运营安全、推进平安铁路建设、服务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同时公众也要积极参与进来,高举“法治”大旗,树牢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唯有如此,方能让法治思想蔚然成风!(姚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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