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吸烟必严惩,莫当“法盲”和“流氓”
铁路评论 2021-04-06 21:09:29 154浏览 作者:广铁车辆公司 苏梓铎近日,在广州南开往贵阳北的动车上,一名旅客公然在高铁车厢内吸烟。面对乘警执法,这名旅客突然倒地并大喊“警察打人”,这一举动遭到周围旅客的集体声讨。最终,铁路警方对这名旅客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中国新闻网3月29日)
众所周知,每次乘坐我国的高铁,总会听到列车上播放着禁止吸烟的播音提示:“……动车组上吸烟会引发烟雾报警,造成紧急制动停车……造成严重后果,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一而再再而三提醒,可见高铁上吸烟后果的严重性。
由于高铁全列都是封闭式车厢,在车厢内吸烟,卷烟在燃烧时表面产生的温度最高可达到 900 多度,如果在高速运行的高铁上引发火灾,将会产生不可预想的严重后果。 但自高铁开通以来,因旅客吸烟触发烟雾报警而迫使列车减速或停车的事件屡见不鲜。总有人掩耳盗铃,为了个人的一时之快,铤而走险在高铁上抽烟,至他人的安危于不顾。
根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对吸烟行为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将会进入旅客黑名单,在180天内将限制乘坐火车出行。 可见,高铁禁止吸烟已经是上升到了法律强制性要求,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乘车规定,
而新闻报道事件中这名旅客,不仅违反了铁路乘车的规定,甚至面对乘警的执法,还撒泼耍赖。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做一个不懂法的“法盲”是行不通的,做一个知法犯法,以身试法的“流氓”,更是寸步难行,违法犯法最终都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今我们的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努力,终于实现了小康社会,笔者希望也相信解决了温饱之后,国民的素质会不断地提高,像高铁吸烟这种违法乱纪的现象会越来越少,我们的公共生活空间将越来越美好。(广铁车辆公司 苏梓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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