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雷锋”死在我们这一代

铁路评论   2021-03-04 23:17:14  153浏览 作者:王奋

3月3日,网络上出现一段视频:在四川攀枝花某人行过道,一老人抽搐倒在楼梯上,路过行人无一个敢于上前扶起。虽然事后官方发表声明辟谣,实际在老人倒地后就有人及时向附近执勤民警求助,并与民警一起将老人扶起,但是却也引发了评论区的激烈讨论。

老人摔倒了扶不扶?从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来讲,应该扶;从乐于助人的雷锋精神来讲,也应该扶。但是如今,遇到老人摔倒了不敢扶的现象越来越多,是社会美德的缺失,还是个人素质的退化?都不是。与其说这是道德问题,不如说是社会体制建设问题。

2006年轰动全国的“彭宇案”,第一次引发了人们关于“扶不扶”的讨论。当年26岁的彭宇看到一老太太跌倒在地,赶忙过去将其扶起,且送往医院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没想到事后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彭宇撞倒她,并起诉索赔。次年,一审判决彭宇败诉,双方和解并撤诉。事后,彭宇也承认当时确实与老太太有碰撞。但引起公众反应激烈的并不是这个结果,而是法官说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在本该是讲究证据、讲究法理的法庭上,南京的某法官却以如此荒谬的逻辑来判断当事人的过失,才是让“彭宇案”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的关键。而“你扶就是你撞的”认罪逻辑,也使得广大民众望“扶”生切。可以说,当年各司法机关对于此案办理的不严谨,导致了一起本事普通的民事纠纷演变成典型的“好人被冤枉”的故事,造成了社会公众误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彭宇案”的影响,其实只是激发了人们对社会公德的思考,大多数人还是坚信好心仍会有好报。但是越来越多的扶起老人却反被讹诈的案例使人们心中的答案变得越来越模糊。就在前不久,河南新郑一位老人骑车逆行摔倒,被路过的少年扶起并送到医院,且垫交了医药费。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后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判定扶人少年不承担此事故的任何责任。但该老人即便在民警上门劝说的情况下也仍然拒绝退还所有少年垫付的医疗费用,并称自己良心过得去:“要是没有一点责任,不会领我去医院,他不是好心,他是因为(和事故)有关系。”扶人的少年之所以扶,是因为其自幼受到正确的教育,懂得尊老爱幼,懂得乐于助人,内心是纯洁的。但是经过此事后,这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必定受到极大的影响。日后见到跌倒老人到底还扶不扶,遇到其他有困难的人还帮不帮,或许在这一刻已经产生了与以往不一样的答案。可以说,这个难忘的经历,已经改变了少年心灵成长的轨迹,颠覆了三观,极有可能毁掉一个好孩子。

缺乏对施予援手的好人的保护,只是“不敢扶”现象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目前仍缺乏对讹诈着的有力惩罚。摔倒讹诈老人绝大多数是年纪大、行动不便,在这个年纪,拘留看守所不敢收,刑拘又还没严重到那个程度,而诸如列入诚信黑名单、扣除退休待遇等等惩戒措施作用实在有限。一方面一般老人名下少有财产,对于贷款、高消费等方面需求也几乎为零,能有退休待遇的更是少之又少。于是,讹诈的老人最多受到些批评教育和社会的谴责,而被讹诈者却要耗时耗力去极力解释撇清,甚至要自掏腰包平息事端,以此消除影响。

总之,跌倒的老人不敢扶,并不是社会道德的滑坡,而是社会各界缺乏对乐施行善的好人有力保护,也缺乏对极少数败坏社会风气的老人有利的惩戒措施。让人们对跌倒的老人大胆扶、放心扶,既是我们法制社会建设的任务,也是我们道德建设的任务。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也是我们向年轻一代开展学雷锋、做好事、弘扬中华文明传统美德的日子。或许近些年来发生了很多与传统美德相悖的现象,但是弘扬和继承美德依然是当代中国人的重要任务。也许目前的社会建设体系还未足够完善,但个人道德体系的建设也绝不能就此缺席。无论经历过什么样的反面事件,都不应该让传统美德消失在我们这一代、让雷锋“死”在我们这一代。要坚持做正确的事,批判错误的现象,坚持向雷锋学习,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王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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