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风筝,更要握紧手中“安全弦”

铁路评论   2021-03-02 19:57:45  229浏览 作者:刘春萌

近日,从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公布的相关数据了解到,仅2月18日至21日,该集团公司管内由于风筝等异物搭挂高铁接触网事故就多达15起,其中导致高铁列车晚点达8起。

草长莺飞,春回大地,随着各地跑步入春,群众户外活动意愿增强。阳春三月正是踏青放风筝的好时节,而且,放风筝有益身心健康,是一项老少皆宜、喜闻乐见的户外活动。但是,老百姓在享受放风筝乐趣的同时,稍不留神,看上去毫不起眼的风筝,极有可能成为伤人“利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铁路的电力接触网导线及其相连部件均带有27.5千伏的高压电,风筝一旦触碰接触网,会造成电力线路断电,导致沿线列车紧急制动停车晚点,甚至停运,而放风筝的人也有可能遭受高压电击,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势在必行。

一方面,要做好“不知而为者”的宣传引导。铁路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巡查铁路沿线的力度,在沿线密集区域树上警告标示,在铁路沿线社区、学校举办铁路安全进学校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民众有意识地去遵守铁路规定。同时凭借科技赋能,采取无人机喷火清障、北斗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切实保障路网运输安全。

另一方面,要做好“知而为之者”的惩戒力度。放风筝作为群体性活动,一旦有了“牵头羊”,往往会有不少人便东施效颦,抱着反正“法不责众”,便有法不依,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违反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之所以造成违章不尽,违章不止,归根到底还是对法律不存敬畏之心。因此公安部门作为执法者,要加大执法惩戒力度,对违法者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可以比照逃票、高铁上吸烟等行为处理方法,纳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让违法者付出更大代价,切实提高大家对法律规章的敬畏之心。

“放风筝”本是休闲娱乐的趣事,莫让“无辜”的风筝成了影响列车运行安全的“帮凶”,阻挡了人们舒适、安全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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