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烟花爆竹分手 同安全文明交友

铁路评论   2021-02-20 19:53:15  169浏览 作者:李玮钰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每逢过年,中国人都喜欢在爆竹声中开启新春佳节,更有旅客在不知情地情况下携带大量烟花类物品进站。根据《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时规定(修订)》第五条规定,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可由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日,谷城北车站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宣传,并联合车站对站前广场市民和进站旅客进行相关法规宣传,重点讲解近年来备受追捧的“仙女棒”“电子烟火”等冷光烟花的危害,提醒旅客群众禁止携带任何烟花爆竹进站乘车。

  警方提示:乘坐火车前要仔细检查行李物品,不要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更不要心存侥幸,以免影响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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