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再现,警钟长鸣

铁路评论   2021-02-19 19:42:39  239浏览 作者:方宇翔

2021年2月14日14时许,在安庆开往上海虹桥的G7146次列车6号车厢,旅客殷某某(男,40岁)强占他人座位,不听从列车工作人员劝阻且拒绝让座,与该座旅客发生争执,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合肥铁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殷某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中国新闻网)

高铁以其辐射范围广、输送能力大、速度快等优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由于先进的技术和迅猛的发展,高铁俨然成为了一张国家名片,时刻展示着我国的大基建“硬实力”。然而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对应的,群众的精神文化“软实力”却出现了脱节。

从前些年的“高铁霸座”、“猥亵女孩”,到近日的“高铁占座”,我们早已对高铁流氓事件屡见不鲜。即便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已经从法律层面明确保障个人所购座位的使用权益,以身试法之事却依旧屡禁不止。不禁让人深思。

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从绿皮火车到高铁列车,火车速度不断提升,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良莠不齐的旅客素质。通过对近年来多起类似事件以及处理结果的汇总剖析,我们很高兴的看到铁路部门对火车上的不文明现象处置愈发果决,这是好事。但是该类事件屡屡发生,则暴露出了现有处置手段震慑能力的不足。我们应当从中反思,获取经验,是不是违反规定乃至违法的成本过低导致这类恶性事件接踵而来?铁路部门或许应当会同铁路公安部门加强对失信人员的管理,并加大对其的限制,并将失信信息纳入个人信用制度。警钟当长鸣。(方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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