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芝麻丢西瓜,出行图贪小便宜
铁路评论 2021-01-12 19:49:30 243浏览 作者:陶蔚据央视新闻1月10日报道:近日,一名男子乘坐火车从上海至宿迁,只购买上海至常州车票,却从宿迁下车,尾随他人过闸企图蒙混出站,形迹可疑,被车站民警当场查获,除补缴158元车票外,同时被罚款500元,个人被纳入诚信系统不良记录,180天内禁止购票乘车。新闻播出后网民一边倒地声讨该男子“购短乘长”的不良行为表现,也引发对个人诚信的广泛热议。
“买短乘长”看似有些“甜头”,但架不装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上个月就有男子黄某为节省车费,通过“买短乘长”恶意逃票,不仅不引以为耻,反而当作“成功”经验通过微信群分享给其他同事朋友。全然不知,这并不是值得炫耀的“法宝”,而是会被纳入征信系统的“污点”。这种恶性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更影响了铁路运营秩序。
文明社会公序良俗的建立,有赖于每个公民个体文明行为的支撑和维护;公民个体文明行为既非与生俱来,也难一劳永逸,需要道德和法律两个规范各发其力持续锻造。前者乃柔性规范,仰仗个人自我约束;后者乃刚性规范,依靠外力强制约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当一种文明行为无法用道德规范约束形成,就应当机立断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立法禁止“买短乘长”可谓公共治理的进步。
作为旅客,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应该自觉抵制、监督类似的恶意逃票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也维护社会的秩序。作为民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该严格教育、严厉打击,严防他人再犯。铁路部门也应该严格查控,不给恶意想法和行为有“空子”可钻。(陶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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