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让旅客旅途更顺畅
铁路评论 2021-01-11 21:05:21 240浏览 作者:刘广旅客应持有效客票,并按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列车。这一规定明确了旅客乘坐的基本义务,为解决“霸座”问题提供了依据。(1月3日人民铁路)
2021年1月1日,是民法典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法令行则国治,法治兴则国兴。在铁路运输中,民法典为旅客的旅途生活保驾护航。
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对旅客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等,需要按规定补票并缴纳手续费,铁路部门也有权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铁路车站和列车人流密集,情况多变复杂,各种突发情况随时有可能出现,确保旅客安全是重中之重。民法典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这一规定,严格保障运输安全和正常运输秩序,也是旅客乘坐列车的基本义务。
民法典鼓励弘扬社会的正能量,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平。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目的在于弘扬相互救助的价值观,提升社会道德水平。这项法律加强了对救助人的保护,当铁路运输过程中出现有紧急情况的旅客时,民法典对于救助行为的免责做出了指导,保护了救助人的权益,可以更全身心投入到救助工作中,不让英雄流汗又流泪。
民法典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应通过各种力量,在车站、列车上开展普法工作,真正实现“法律保护人民,人民捍卫法律”的良性社会生态,我们期待知法守法、文明乘车的风气,在旅行的列车上蔚然成风。(刘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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