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音车厢”不能止于约定
铁路评论 2020-12-23 20:54:31 189浏览 作者:曾勇2020年12月24日起,铁路部门在京沪高铁、成渝高铁的部分车次试点“静音车厢”服务。(12月22日北京日报)
“静音车厢”提供了个性化服务,乘坐“静音车厢”时出台了5条“静音”约定。不禁想问,这些约定能否为“静音”保驾护航?
约定指商量并确定,简单讲就是和某人许下诺言在一定的时间去实现。可见约定属于践行诺言,连制度都算不上。遵循与否,取决于个人的道德约束,是否把诺言当回事。一旦发生不守诺言的情况,铁路部门除了劝阻,似乎也没有其它更好地办法。
倘若“静音车厢”仅仅止于约定,那么,“静音车厢”能否走得更远?值得商榷。引发广泛关注的是高铁吸烟和高铁霸座。前者,靠严厉的处罚基本已经得到治理,高铁不能吸烟的规定已经深入人心。而在高铁上霸座的新闻时有发生,早在2018年,高铁“霸座男”孙某多次成为关注热点,被处治安罚款200元,计入铁路征信体系,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从实际效果来看,对其本人震动并不大,但对社会大众的警醒意义已经生根发芽。后来,又接连发生几起不同类型的霸座行为,确实显现了软约束的短板。
我们无法要求所有人都敬畏公共秩序,但在通往美好体验的过程中,必须有法律制度限定边界,防范任意妄为的行为发生,以实现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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