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霸座”遇上《民法典》

铁路评论   2020-12-22 21:40:11  246浏览 作者:方宇翔

5日,从安徽省阜阳西到合肥南的高铁上,一名男子想给手机充电,让邻座女乘客换座位,遭拒绝。男子多次言语指责女乘客,并称“你就应该让我坐”“我身份比你高多”“你要是在我单位早把你开掉了”等言语,引发关注。

据客运段介绍,当时男子座位旁的充电头被他人使用,趁邻座女乘客上洗手间的间隙,他自行换到另一空座上,并把包放到了女乘客的座位上。待女乘客回来后表示,让其把包拿走。该男子却要求对方到他原先座位上坐并称自己要充电,不料对方不愿意换。于是双方产生了矛盾。(人民日报海外网12月9日)

“高铁霸座”这一主题俨然成为了近些年来的流行词汇,在国民经济繁荣昌盛和铁路网高速发展的同时,人民素质的同步提升尤为重要。而因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容易被社会大众所重视,人民会拿着“放大镜”看这些新的矛盾,国家也与时俱进,推行新的顺应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让群众放心,让社会安心。

为了解决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突出的社会、经济问题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第八百五十一条就增加了“座位号”这一说法,从法律角度保障了个人购买车票的座位位置。要是说之前的“霸座”只能归纳到道德层面的素质低下,那么《民法典》推行之后就属于法律层面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罚款甚至行政拘留。

不仅仅是高铁“霸座”,《民法典》的颁布也影响诸如合同、婚姻关系、继承、侵权等等方面,涵盖了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人民群众保障合法权益的“护身符”。(方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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