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车厢不是耍“特权”的地方

铁路评论   2020-12-10 22:33:04  200浏览 作者:官万涛

12月5日在G7743次高铁车厢里,再次发生一起“霸座”事件,又成功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事件很简单,旅客A因手机充电需求,霸占旅客B的座位,并在旅客B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扬言“我身份比你高多了”、“你要是在我单位早把你开掉了”等犀利言语,画面引起网友的各种不适。

事后据媒体报道,旅客A曾是某私企员工,已退休。经列车乘务员劝导后双方未继续争执。目前,旅客A已经向对方承认错误并道歉,对方也表示谅解。

诚然,助人为乐乃中华传统美德。如果旅客A确实非常需要旅客B的座位,讲清原由,好言相告,相信肯定会有仗义之人伸手相助,实在有困难,找车厢的工作人员,也一定能得到妥善的安排。但如果你把人家的善意当做理所当然,甚至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从而理直气壮地耍起“特权”的时候,对不起,在高铁车厢里,你和大家是一样的,都是一名普通的旅客。

根据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这一规定与现行的法律相关规定相比,增加了“座位号”这一关键词,其目的就是给生活中不时出现的“霸座”行为上“紧箍咒”,从法律的层面对“霸座”行为进行了定性。因此,无论是侵占他人座位,还是无票乘车、越席乘车等行为,都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扰乱列车正常运输秩序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等处罚。

“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不是在高铁车厢里自以为自己是“人上人”。车厢不是耍“特权”的地方,以为自己有“特权”而去“霸座”的行为更无法理喻。《民法典》颁布后,“霸座”将不止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行为。让我们一起对“霸座”说——“不”!(官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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