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霸座的愤怒面前,“文明呼吁”究竟管不管用?
铁路评论 2020-12-08 19:40:03 238浏览 作者:刘江近日网上又开始热传一名男子要求邻座女生让座,好方便他给手机充电,遭到拒绝后,态度强硬的说“我的身份高贵,你要在单位,我早就把你开掉了。”历来网友对“霸座”就痛恨的咬牙切齿,但是这次网友讨论的并不是谁霸谁的座的问题,而是对那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气场感到不快,并且对上铁合肥客运段官微发出的文明呼吁似乎有点不太满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对照法律法规来看,铁路作为承运方,并无过错,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因此这一事件归根结底还是一次“路怒”的不文明现象,不文明现象确实需要大家共同来抵制,甚至需要有自查自纠自省的勇气。出门在外待人接物,都多替别人考虑一下,就会少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尤其在当下这个时代,随便一点小事,就能在网上被无限的放大,而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之后,有些人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过去,没有及时的更新至“我们有的只是岗位分工不同,其余并无不同。”常期处于养尊处优的状态下,思想难免会滑坡,或者有点钱之后,就觉得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人格处于极度膨胀的时候,稍不如意就会大发雷霆,而把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忘的一干二净。
网友纷纷评论“亮明身份”,似乎更期待纪检部门或者公安部门的官方回应,并且想看到这位男子忏悔的身影。以前的博士霸座男,最后被学校狠狠的处罚。犯错就应该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惩罚之后呢?大家又能不能够原谅他呢?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铁路作为一个承运人,有义务对列车上的纠纷进行调节,面对稍微指点一下,就能收敛的人,也需要社会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我们要学会正确的使用法律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在《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该对号入座,从立法的层面将该问题写进合同的约定。如果再遇到此类问题,你可以直接去找承运机构,因为你购买了这个位置,承运机构就会保障你能坐到这个位置。所以面对纷争,请及时找工作人员协商解决,让路途多点欢心,少点糟心。(刘江)